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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7日

宜宾市人民政府

关于宜宾市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8月31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宜宾市审计局局长  杨发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部署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统筹安排,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市政府组织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本级(不含临港经开区,下同)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自去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全市审计机关认真落实市委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持续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不断增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和其他监督的工作合力,着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切实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全市共审计和调查单位283个,促进财政增收节支2.97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2.23亿元;提交审计报告、要情专报等1592篇,提出审计建议717条,推动建章立制38项;其中:市本级共审计和调查单位31个,促进财政增收节支0.42亿元;提交审计报告、要情专报等222篇,提出审计建议136条,推动建章立制12项。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对“6·17”长宁地震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紧扣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实现gdp2601.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5亿元,绝大多数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总的看,尽管遭受“6·17”长宁地震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仍得到持续有力推进,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打下了坚实基础。

——确保收支平衡,做强财力支撑。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更大规模的减税减费政策,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 “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产业发展双轮驱动”战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总量保持总体平衡,财政收入呈平稳增长态势。

——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投入。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切实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市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62亿元,较上年增长39.56%;安排1亿元用于全市化解中小学“大班额”任务;投入1105万元为367所规模以上学校安装地震预警信息终端;年度“十件实事”强力推进,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成效明显。

——坚持投资拉动,力推项目落地。充分发挥项目投资带动效应,大力推进产业宜宾、枢纽宜宾、生态宜宾、开放宜宾等重点领域建设,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9%。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80个项目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总投资1054亿元,项目落地率74%,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增强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突出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出台《宜宾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宜宾市2019年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计划》,建立数据报送、风险预警和目标考核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化解力度,切实缓解当期偿债压力,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

一、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对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国库库款管理等作了重点延伸。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强化预算管理,提升理财水平,做到增收节支,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不及时等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市财政未将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4894万元编入市本级2019年初预算,影响了年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清收到位。2019年,市国资公司收到国有企业缴纳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共计36.73亿元,当年上缴市财政36.53亿元。截至2020年4月底,尚有1984万元未上缴市财政。审计指出后,市财政已将该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全额清收。

(三)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不到位。未全面完成市本级2019年财政暂付款收回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尚有2650万元财政暂付款待收回。

(四)财政管理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未启用四川省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库模块、银行卡模块和政府采购模块,不利于加强预算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和银行卡账户的监管。二是未在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编制2019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导致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数较预算数大幅增长,且未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说明增长原因。三是现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的规定不尽合理,未充分考虑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亏损,要求部分企业上缴的利润超出其实际承受能力。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去年实现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应用大数据审计方式,全面推进市县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市本级共审计一级预算单位70个,采集市级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数据6万多条,根据大数据筛查疑点,对20个重点单位开展了现场核查,组织其余单位进行针对性自查。结果表明,2019年,各单位加强预算执行,注重预算绩效,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一些单位还存在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财经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问题,预算执行质量有待提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准确,未将其他收入编入年初预算,部分公用经费未细化到具体的经济分类科目。47个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或量化,不能准确反映预期产出和效果。此外,部分单位未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预算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二)预算执行较缓慢。主要是:新一轮土地利用总规编制等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8个项目资金未使用,涉及金额1836万元;4个预算项目支出进度慢,涉及金额813万元;部分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使用效率不高。

(三)制度约束不严格。主要是:挤占专项经费36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现金支出差旅费、油费等200万元;“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公务接待“三单”不齐全;未经批准,擅自出借财政资金50万元给下属事业单位用于项目建设;以拨作支1.18亿元;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675万元;应收未收租金及设备租赁费136万元。

(四)基础工作不扎实。主要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及部分财务账、决算报表和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

(五)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不够到位。一是信息系统建设不够规范。4个信息系统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期限完成建设,建设内容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未进行安全保护等级测评等问题。二是信息资源共享不够全面。部分单位应在市政府大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共享政务信息资源193项,截至2020年5月,尚有67项未实现共享。三是“信息孤岛”现象较为突出。如:交警与残联及医疗机构未实现相关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导致部分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残疾人员领取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三、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70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相关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结存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截至2019年末,市本级未按规定清理盘活的存量资金共计17.04亿元。以上情况表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还存在短板,对滞留在财政专户和部门的资金清理还不到位,对预算单位的监督制约机制尚待健全。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下达不够及时。在现行财政体制下,年初预算一般3月左右才能下达预算单位,加上一些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间较迟、有的预算在年末安排等原因,容易造成资金结转结余。

(二)专项转移支付占比较大。上级转移支付中专项转移支付比例大、限制多,有的专项转移资金指定用途与实际需求脱节,由于部分项目推进难度大,导致资金难以及时有效使用。

(三)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由于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环节未将财政存量资金纳入统筹范围,加之部分项目准备不充分、推进较缓慢、结算不及时,导致资金结转结余规模逐年增大。

(四)财政专户资金清理不到位。近几年,我市争取到大量政府债券资金偿还到期债务,财政部门将原计划用于偿债的预算资金划拨到相关财政专户,造成大量资金沉淀在国库之外。

(五)财政监管有待加强。有的单位项目资金结余长期挂账,未及时处理;有的单位随意调剂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有的单位非税收入长期应缴未缴;有的单位以拨作支,资金脱离财政监管,形成闲置。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正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将偿债准备金15.05亿元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滞留在53个市直部门的7775万元存量资金收回统筹使用。

四、重点民生工作审计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市迅速采取强力措施,紧急动员各方力量,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市审计局及时制定《关于认真落实审计署和审计厅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工作部署的通知》,抽调审计人员72名,采取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上下联动、重点单位内审机构协同实施的方式,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专项审计。截至2020年3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共收到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2.19亿元、社会捐赠资金3307万元、捐赠物资244万件。审计对上述资金、物资的分配拨付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覆盖,并延伸审计了200家单位,对各项资金、物资在相关单位的具体使用情况抽查比例均超过70%。结果表明,我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分配、使用总体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1879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二是2587万元捐赠资金和31万件捐赠物资拨付分配不及时;三是部分单位接受捐赠信息公开不及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迅速整改,截至目前,已拨付使用资金4466万元,分配捐赠物资31万件,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10项。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在对市医疗保障局的审计中,重点关注了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结果表明,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总体规范,运行健康有效,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制度有待健全。《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实施细则(试行)》对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认定标准不明晰,总额控制政策执行不连贯、不严谨,2017—2019年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情况未向社会公开。二是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较大。按我市现行城镇职工补充医保政策,参保职工缴费标准高于医保主管部门支付给商业保险机构的保险费标准,截至2019年底,全市补充医保基金累计结余3.3亿元,可连续支付补充医保3年零4个月。三是部分医疗机构违规多报销费用。因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35家医疗机构于2017年、2018年违规在医疗保险基金多报销诊疗项目费用121万元。

(三)残疾人评定管理工作审计调查情况。在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审计调查中,运用大数据审计方式,对残疾人评定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延伸。结果表明,我市深入推进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取得积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残疾人基础数据不准确。市残联使用的中国残联服务平台和省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平台数据不一致,持证残疾人数量相差3155人,且有13611条数据存在关键信息缺失、错误等问题。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精准。10个区县均存在向非困难、重度残疾人员,残疾人证已注销人员,以及已去世残疾人发放补贴的问题,涉及756人。三是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不规范。部分医疗机构和县级残联的工作人员在残疾认定、证件核发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少数县级残联的领导干部违规办理和持有残疾人证。四是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不到位。因主管部门对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把关不到位,一些企业在未如实或足额为残疾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仍然享受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

(四)全民预防保健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审计情况。在对市卫生健康委的审计中,重点关注了我市2017—2018年全民预防保健免费健康体检(以下简称全民健康体检)推进情况。结果表明,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全民健康体检以来,居民健康指数和幸福指数得到明显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体检覆盖面不足。由于宣传不到位、组织难度大、体检项目吸引力有限等原因,2017—2018年,我市实际参加全民健康体检的适龄居民仅为153万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体检率分别为37%、45%。二是体检对象识别不精准。由于信息互联互通不够,体检机构不能及时发现和防止部分群众重复体检、多头体检行为,经初步核实,有1833人多次在2个以上体检机构享受全民健康体检。三是体检信息系统建设有待加强。由于全民健康体检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功能还不完善,录入数据的有效率仅为71%,完整性、准确性有待提高。

(五)无偿献血经费审计情况。对我市无偿献血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表明,近年来,我市大力倡导公民无偿献血,全市采、供血量呈逐年递增趋势。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截至2019年底,无偿献血经费尚有结余资金5056万元闲置两年及以上,使用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医疗用血退费管理手段落后。各级献血办与医疗机构采取手工作业和现金退费方式,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容易发生代签冒领、骗取套取等行为。三是无偿献血纪念品管理不规范。由于库存管理和领取发放不规范,市献血办采购的无偿献血纪念品存在账实不符6227件。

(六)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对市财政下达给各区县的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2017—2019年下达给相关区县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全民预防保健体检、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等资金,截至2020年2月仍有2266万元未安排使用,其中:滞留在区县财政部门1764万元,滞留在区县卫生健康部门502万元,资金效益未得到及时有效发挥。

五、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关审计情况。

1. 脱贫攻坚审计情况。按照扶贫审计全覆盖部署,抽调88名审计人员,对10个区县2016年以来脱贫攻坚情况和屏山县、高县、筠连县、兴文县2018年脱贫攻坚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共抽审扶贫资金97.56亿元,抽查单位239个,走访村社177个、农户629户。结果表明,各区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2016年以来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约265亿元,为6.29万户贫困户改造或新建了安全住房,为16.76万名贫困户解决了饮水困难,帮助11.24万名贫困户实现了转移就业,报销贫困户基本医疗费用12.56亿元。截至2020年6月,1个国定贫困县、4个省定贫困县及5个“插花”贫困县均已按期脱贫,471个贫困村、37.36万名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解决,脱贫奔康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5个县部分扶贫项目进展较慢,涉及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及有关产业扶贫、旅游扶贫和东西部协作扶贫项目645个。二是5个县农村饮水保障水质检测不到位,如未定期对农村集中供水设施进行水质检测,未建立农村分散供水定期抽检制度并主动实施检测等。三是10个区县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率不高,截至2020年3月底,共计结存1.08亿元。四是财政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效果不佳,10个区县2015—2019年投资2.91亿元建设的367个项目,年平均收益率仅1.46%,除珙县外的9个区县均未达到5%的年保底收益率。五是4个县77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3个区县违规向17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六是7个区县未向92名贫困户发放相关教育扶贫保障补助,涉及金额16万元。七是4个县3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贫困户住房保障补助,涉及金额138万元。

2.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组织36名审计人员,对市县两级供销社2010—2019年管理使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等3个专项资金情况,7个区县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使用情况及恢复生猪生产、稳定粮食生产、推进乡村治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或调查,并对全市生猪、肉牛、畜禽粪污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结果表明,相关区县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县两级供销社存在向15个不符合条件项目提供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部分资金被套取,以及个别在建项目推进缓慢,有的建成项目未发挥预期效益,部分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流于形式等问题。二是畜禽养殖农机补贴目录较为单一,2个区县购进的37个生猪生产用农机品目,有28个未收入补贴目录,无法获得补贴。三是生猪养殖贷款贴息申报标准过高,根据《四川省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案》,2个区县108户有贷款的规模生猪养殖户中,仅有5户符合贴息条件。四是因养殖户保险意识不强,加之生猪保险承保期限短、理赔金额小等原因,部分区县能繁母猪、育肥猪等投保率不足。此外,有的县还存在涉农保险无投保人签字、未按规定公示、虚增保险标的、保险机构未现场核实等问题。五是个别地方稳定粮食生产政策执行不到位,如叙州区2019年度稻谷补贴和地力补贴共计71万元未补贴到户。六是部分区县还存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执行不到位,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一些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部分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等问题。

(二)污染防治审计情况。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对市生态环境局等9个市直部门和6个区县、25个乡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专项行动”有关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9年,我市共投入资金1.18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加强扬尘管控、强化联防联控等措施,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空气优良天数稳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切实改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环境监测能力不足,受相关专业设备、技术条件、科研水平限制,在主要污染物及其源头的查找方面还不够精准。二是部分建筑工地扬尘问题监管不及时、执法不逗硬,2019年发现的811个工地扬尘问题,仅有218个受到相应处理处罚。三是“散乱污”企业治理不彻底,截至2019年底,全市新排查出的228户“散乱污”企业中,尚有100户未完成整改验收。四是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不到位,228家企业未按规定编制“一厂一策”,8户企业未纳入清单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之后未及时组织评估并完善对策措施。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了我市2016—2019年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市加大债券资金的争取和使用力度,有力推动了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等工作,但也存在部分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及闲置的问题,影响了债券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一是债券资金历年沉淀较大。因资金筹集与项目进度不衔接等原因,2016—2019年,省财政下达我市的债券资金尚有部分形成结存。二是部分债券资金形成闲置。因部分项目未到出资时间、工程进展滞后、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及个别项目存在质量缺陷等原因,截至2019年底,有4.32亿元债券资金闲置超过1年,涉及项目28个。三是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支出不理想。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尚有部分滞留在项目单位。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整合全市审计力量,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着力促进令行禁止,切实维护政令畅通。

(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组织对市县两级财政、发展改革、社保等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着力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切实激发实体经济活力。如: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全面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乱收费问题,坚决纠正红顶中介”、变相审批等加重企业负担行为。市社保局认真执行社保费率降费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降至16%,工伤保险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受益单位近2万家,受益人员逾54万人。但审计发现,有3个市直部门的下属单位和学会组织,还存在违规开展与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问题。

(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方面。组织对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资金对推动社会保障政策落地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引导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小微企业申报意愿不强,全市仅有933户企业申请并享受了稳岗返还补贴,占符合条件企业总数的34%。二是个别失信企业违规享受补贴。由于信息共享不充分、审核把关不严格,有5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享受了稳岗返还补贴。三是资金发放不精准。由于社保信息系统未实现全国、全省联网,加之个别单位信息系统更换后数据同步不及时,2016—2019年,有413人违规领取或重复享受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涉及金额236万元。审计指出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采取措施,追回相关人员违规领取和重复享受的资金162万元。

七、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聚焦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长江生态第一城和四川南向开放枢纽门户建设,持续深入抓好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有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民生事业建设。

(一)市城建集团2016年以来完工及在建项目审计清理情况。组织对市城建集团2016年以来完工及在建的49个项目、275个合同段进行全面清理和重点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项目的实施,对优化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进展缓慢,275个合同段按合同工期完工的仅65个。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重大工程变更不规范,涉及金额2602万元。二是部分苗木品种、规格、数量不达标,存在以次充好、把关不严、价格虚高等问题,以上共核减1831万元,核减比例达75%。三是一些投标单位存在违规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以虚假资料参与投标并中标等问题,部分项目涉嫌违法分包。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擅自出借国有资金6860万元,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5553万元,提前退还履约保证金2369万元。此外,对市城建集团实施的滨江环线征地拆迁项目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存在补偿依据不充分、赔付标准执行不严格、被拆迁单位骗取征地拆迁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218万元。

(二)中心城区水源迁建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未按规定完成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及施工图审查备案等手续,导致影响相关后续验收工作的完成。二是财务核算不规范、经费列支无依据,涉及金额26万元。三是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履职履约监管不到位,未按合同扣除其违约金。四是临时工程物资领用、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38万元。

(三)对口帮扶雅江县、新龙县援建项目审计检查情况。对2019年度我市对口帮扶甘孜州雅江县、新龙县援建项目进行审计检查。结果表明,2019年我市共援建上述2县项目26个,拨付对口援建资金8045万元。相关援建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当地基础设施条件,推动了民生社会事业建设,为藏区群众脱贫奔康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实施、工程进度缓慢、资金支付滞后、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截至2019年11月,雅江县已完工项目6个、未完工项目4个,累计支出1804万元,占到位援建资金的45.73%;新龙县已完工项目5个、未完工项目11个,累计支出215万元,占到位援建资金的5.25%

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切实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市本级共审计县处级领导干部9人、县审计局长1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5个单位存在未按期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的问题。二是在部门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方面,5个单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方面,6个单位存在“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个别单位大额支出以会签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个别单位因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四是在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相关被审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情况较好,但也还存在公务接待“三单”管理不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违规发放奖金补贴、个别职工违规挂证兼职并领取报酬的问题。

九、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情况

认真落实《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截至2019年12月,我市有内审机构199个,其中独立内部审计机构46个;实有内部审计人员863人,其中专职内部审计人员283人;全年审计金额达582亿元,促进单位增收节支4.75亿元;各单位根据内部审计意见建议,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24人。审计机关重点关注了10户市属国有企业和临港经开区有关审计制度建设情况。

(一)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情况。相关企业普遍推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领域和工作成效不断拓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组织领导机制还不健全。10户企业均未建立总审计师制度,部分企业未落实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二是审计力量难以满足企业治理需要。10户企业共有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104人,部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监督机构存在交叉重叠,任务重、人手紧、能力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三是制度规范和方式方法尚不完善。有的内部审计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内部审计人员较多依赖手工查账的传统方式,审计信息化水平不高。四是内部审计成效有待提升。还存在一些审计盲区和空白,审计意见建议进入管理决策的不多,审计结果转化利用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临港经开区审计管理体制运行情况。临港经开区自2010年成立审计机构以来,在服务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升投资绩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职责权属有待明晰。由于临港经开区的特殊性,有关审计职责权属的划分与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机构设置尚不合理。临港经开区审计局设有审计室和投资审计中心各1个,在编人员5人,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审计任务需求。三是职能发挥存在局限。临港经开区审计工作主要面向投资领域,且大量参与工程管理活动,容易造成监督职能与管理职能错位。

十、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聚焦六稳”“六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预算单位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和资金支付监管力度,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减少无效低效开支,盘活用好存量资金,促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深化扶贫领域补短板”工作,健全返贫问题防范化解机制,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健全联动机制,规范资金管理,推动标本兼治。

(三)加大清欠降费力度,提振实体经济活力。做细做实涉企收费、涉企保证金清理整治工作,确保企业轻装上阵”。加大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清偿力度,坚决防止虚报瞒报和新增拖欠账款行为。深化拓展“双千”活动实效,着力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不断密切“亲”“清”政商关系。

(四)深化重点领域治理,拓展作风整治成效。2019年度,市本级共向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审计线索27件。从上述审计移送线索来看,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存在违规决策、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行为,制约监督机制还有待健全;二是一些单位及工作人员作风漂浮、履职不力,责任担当还有待压实;三是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信贷发放等领域问题易发多发,仍需保持高度关注,切实增强治理能力。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印发会议,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已经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对属于政策制定与落实环节不衔接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加大对上汇报力度,力争从体制机制层面上加以妥善解决;相关整改情况一并以附件形式印发会议。对本报告反映的各项问题整改情况,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主动拓展审计广度深度,为推动宜宾如期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作出审计工作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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