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0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宜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浩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杜紫平市长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就宜宾市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反映的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临港经开区分局等单位经常性自有收入未编入2018年度单位部门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同时印发《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0—2022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明确综合预算原则,要求将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二)关于财政资金挖潜节源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18年末市本级(不含临港经开区)财政暂存款体量增长较大、清理压缩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采取措施,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合理控制暂存款规模,目前已安排存量资金10555.42万元。针对省财政下达的部分财政金融互动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结转结余资金112.52万元收回并统筹安排使用。
(三)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部分企业申报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过程中存在的财务数据不正确、扩大范围申报、重复申报等问题,市财政局着力从机制制度层面加以整改。出台《中省财政资金项目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内容及程序,强化项目审核和管理责任,并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对相关项目进行定期抽查核实,确保有关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截至目前,已将扩大范围和重复申报的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16.1万元全额退还国库。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33个专项工程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沉淀过大的问题,涉及的13个单位通过督促项目推进、加快资金拨付、合理调剂使用等方式,已整改问题资金4948.14万元,剩余资金将根据施工进度和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及时拨付使用。
(二)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应缴未缴财政非税收入、财政代管资金等问题,涉及的7个单位已将有关资金全额上缴财政。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向下属企业出借资金的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已收回借款130万元,对剩余借款正加大催收力度,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大额资金管理,严格履行资金出借审批程序。
(三)关于津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违规发放职工津补贴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已追回35.67万元。针对无依据提高标准发放通讯费、未完善审批手续发放绩效工资的问题,涉及的3个单位已将多发放的通讯费全额追回,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制度规定,完善绩效工资发放审批手续。
(四)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原始报销凭据不规范、接待费核算不明晰、公务接待费超预算以及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等问题,涉及的14个单位举一反三、立查立改,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健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费用审批、报销流程,加大原始凭据实质性审查力度,规范公务卡管理使用工作,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11个义务教育“全面改薄”项目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的3个县及时组织研究,进一步压实教育部门的牵头责任和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协调和要素保障,督促施工单位集中力量、倒排工期、确保质量,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同时,举一反三,强化相关项目建设管理,抓好前期规划及设计工作,防止随意调整建设内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按时完工。
(二)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补助、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的3个县已全面落实整改,为123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4.86万元,为201名非贫困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41万元,收回违规发放的残疾人补助资金5.34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11.8万元。
(三)关于未严格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和落实政府采购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的3个县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兴文县已兑现2017年千村文化扶贫资金65.75万元。筠连县对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涉及资金6.01万元问题,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严格制度要求,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专款专用。高县对庆符镇、沙河镇拆旧复垦不彻底问题,已组织农户全部拆旧复垦。同时举一反三,对2016—2018年全县4230户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拆旧复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督促整改。
(四)关于中心城区水源迁建及供水保障抢险救灾工程、南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进展不够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南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整改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于2019年6月转入商业运营。中心城区水源迁建及供水保障抢险救灾工程由于拆迁户补偿问题(菜坝水厂挡墙及进场道路征地拆迁工作仍在进行),目前工程指挥部已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同时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落实资金保障,完善设计图纸,加快征地拆迁及杆管线搬迁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整合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筠连县已将原需到房管局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转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珙县政务服务中心已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面向项目单位开展现场申报登记及资料接收等工作。屏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对部分政务服务受权限制约无法实现全程“一网办”的问题,已反馈至上级部门,正在积极协调解决。
(二)关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部分改革目标任务下达不及时、不细化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整改,在今年的工作中及时制发《全市农业产业扶贫目标任务分解表》,将相关省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逐一分解下达到相关区县;针对财政资金划拨不及时、项目资金闲置的问题,各区县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推进并严格按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收回闲置的项目资金135.07万元。
(三)关于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及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专题部署拖欠账款清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制定清偿计划、实行台账管理、强化分类处置,全面完成四大类优先清理项目欠款“清零”目标。截至2019年9月,市本级拖欠账款1.42亿元已清偿1.06亿元,其余部分已制定计划,正在有序落实。根据方案部署和时限要求,牵头部门正在对全市清欠工作有关成果数据作进一步的统计核实,有关情况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政府将继续组织力量,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落实责任、筹措资金,加大剩余拖欠账款的清偿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全面“清零”任务。
五、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部分项目规划编制滞后的问题,翠屏区、南溪区、长宁县已完成乡镇乡村振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关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针对部分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叙州区大力推进“千村示范工程”试点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项目选点30个,正在施工18个、准备进场12个、正在征地13个;江安县已全面完成“两区”划定验收工作,翠屏区“两区”划定20万亩正在审批,长宁县已设立“两区”标志牌并明确管护人员及管护责任。针对未及时清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的问题,翠屏区已按方案要求全面启动“空壳社”专项清理。针对建设项目未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南溪区已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平台完成相关数据录入和确权登记,江安县进一步健全相关机制,强化项目论证和风险评估,做好技术指导和市场引导,更好推动种植业发展,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发挥效益。针对财政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叙州区已收回多支付的财政贴息资金8.88万元,退回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财政贴息资金申报资料涉及11.45万元;江安县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杜绝违反“先建后补”原则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形。针对叙州区10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享受农业生产用电政策优惠的问题,目前已有4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政策规定的农业生产用电价,其余54家将由当地电力公司负责在2019年底完成整改。针对个别企业长期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的问题,江安县已采取措施,将该企业交纳的保证金用于支付其拖欠的农民土地流转费9.83万元。
(二)关于翠屏区老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停车设施总量不足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拟将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项目一期纳入2020年重点项目名单,将翠屏区城市停车场项目纳入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着力缓解“停车难”问题。针对规划引领作用不强的问题,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已启动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约束性,提升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现代化水平。针对部门合力有待提升的问题,翠屏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着力构建协同联动机制,成立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合理设置路内占道停车泊位,协调推进占道临时停车管理权移交,市人大法工委将《宜宾市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管理条例》纳入明年立法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完成《宜宾市中心城区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三)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未取得市政府批准即实施信息系统建设的问题,涉及的3家单位已认真整改,今后将严格报批流程、规范建设管理。针对2个信息系统建成后长期闲置的问题,涉及的2家单位已将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关停,并从完善项目论证、规范系统管理、整合信息资源、减少损失浪费角度进行整改。针对信息系统功能重复的问题,涉及的3家单位已对存在功能重复的8个信息系统进行清理,实现相关模块功能的整合优化。针对信息系统未进行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和备案的问题,涉及的16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通过强化安全防护制度及设施建设、规范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和分级保护、制定系统等级保护方案、签订系统等级保护建设合同,以及将相关建设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等措施,对56个信息系统进行了整改。
六、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省重点项目投资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44份工程变更未及时审批的问题,涉及的3个省重点项目已完成31份工程变更审批,其余13份工程变更正在抓紧完善相关审批资料。针对部分项目推进未达预期的问题,屏山县王场道路项目绿化变更提升方案已通过专家专项审查,目前正加快实施绿化工程,即将全面完工。长宁县高铁连接线项目共同招商的相关市政工程与高铁交叉施工影响已消除,目前正在抓紧推进,完工后将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支付拖欠的工程款900万元,并就剩余款项制定拨付计划,分步拨付施工单位。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已督促施工单位全额缴纳。针对虚增项目成本问题,鉴于南溪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是ppp项目,还未与项目公司进行结算,审计指出问题后,南溪区政府已明确在项目运营期计算运营补贴时不将该部分虚增成本计入总投资。
(二)关于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劳务分包方违规作业导致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并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
(三)关于重点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屏山县县城迁建部分项目及标段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相关业主单位在审计指出问题后,已积极采取措施,督促纠正多计的工程款,并与施工单位据实办理结算。针对相关项目未经验收或取得必要手续即投入使用或开工建设的问题,市商职校等单位正加大与有关方面的工作协调,积极着手开展消防整改招标和资料申报工作,力争尽快完成消防验收、完善环评及施工许可等手续,同时举一反三,强化责任落实、规范项目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七、长宁“6·17”地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的相关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制度不完善、支出报账不及时、台账登记不规范、保管措施未到位、危房标志不明显等问题,长宁县政府、珙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及时采纳审计意见、建议8件,建立健全了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制度,收回并重新安排应急救援抢险资金209万元,规范了救灾物资的保管及登记,积极开展排危工作,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发挥,有力地维护了受灾群众利益,保证了灾区社会大局稳定。
八、今年审计整改工作的主要特点
今年是我市落实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举措、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的意识,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将审计整改纳入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加大政府督察督办、审计执行检查力度,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9项,市本级本审计年度(2018年8月—2019年7月,下同)发现的问题金额已整改13.57亿元。对正在整改中的单位,市政府将明确责任、逗硬奖惩,有关情况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合力提升明显。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着力推进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等融合贯通。市政府对审计整改作出专题部署,市纪委监委强化审计移送线索处理,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将有关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使用、预算管理等的重要参考,市本级本审计年度共处理责任人员16人,采纳审计建议19条,建章立制9件。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还组织对4个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开展调研,并提出3条针对性意见,市政府已责成相关单位压实责任、规范管理、健全机制,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三是机制建设加速。坚持“治已病、防未病”,认真落实审计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审计工作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经市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同意,目前市审计局围绕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工作,已初步完成相关意见和规划的起草工作,待完善后将按程序及时送签印发。
九、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促进下,取得了明显成果。下一步,市政府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化拓展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加快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不断增强审计机关与纪委监委、巡察及人大相关工作机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是坚持市委对全市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扣市委审计委员会统筹安排,聚焦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深化政策落实、权力运行、民生保障、预算绩效、资源资产、营商环境、政府投资、国企国资等审计工作,深入解剖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着力化解机制障碍和制度缺陷,更好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
三是依法落实审计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制度,深化政府督察督办、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被审计单位具体执行机制,完善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情况反馈、结果公开制度,提升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在项目安排、预算管理、政策制定中的运用水平,切实杜绝整改不力、屡审屡犯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正是宜宾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委对全市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着力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