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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市人民政府:

根据《宜宾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工作思路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一)深学细悟,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一是结合审计实际,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合力,做到政策落实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改革推进到哪里,审计就延伸到哪里。市局在此次机改中专门成立了政策跟踪审计科强化力量整合和工作协同,全面揭示、客观反映中央和省、市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效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各项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抓好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聚焦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当好政令畅通的督查者、协同发展的推动者、风险隐患的揭示者。

(二)制定计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宜宾市审计局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通过制定计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要继续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机制和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的落实,深入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提升依法审计水平。二是健全审计制度体系,强化规范化文件管理。保障审计机关管理方式和审计能力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三是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四是严格规范审计执法,加强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审计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五是完善行政复议、诉讼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六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深化示范创建和工作宣传,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七是按照规定时间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情况。

(三)推进依法决策,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的情况。我局制定了《中共宜宾市审计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宜宾市审计局行政会议制度》《宜宾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宜宾市审计局重要审计情况报告制度》《宜宾市审计局业务会议制度》 《宜宾市审计局分级工作职责及承担责任制度》《宜宾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等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按照决策流程原则,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第一要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管理。加强决策前控制,把部门论证、民主协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一是落实岗位执法责任。将本部门执法职权及职责层层落实到各科室以及每个审计执法人员,并明确违反执法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二是严格执法把关。明确执法标准和范围,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和审计质量控制,先后制定了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业务质量检查办法等内部管理规定。由局政策法规审理科检查把关,对每一个审计项目均进行了质量检查和项目审理,确保我局审计结论文书、审计业务文本符合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三是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开展审计执法工作,无行政执法权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的行为;审计执法人员均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通过考核申领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并按规定要求办理了年度验审;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所出具的法律文书符合相关规范;所有的罚款均按照规定实行罚缴分离,罚款直接缴入市级财政专户;没有向本局审计人员和下级审计机关下达罚没指标任务。行政执法主体、程序及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一)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实时公布权责清单,推进行权平台使用。按照省审计厅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对照《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核对,规范编制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我局经最后清理后的行政处罚事项为8项、行政强制事项为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并按照行政权力事项及三定方案和省审计厅工作要求,制定我局责任清单,清单包含权力类型、权力项目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在局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实时公布。日常工作中,及时与行权平台主管部门加强工作联系。截至目前,未出现行政处罚、行政权力事项报警情况,实现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监督实时到位。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市政府关于《宜宾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宜宾市审计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应制度。我局今年新修订了《宜宾市审计局行政会议制度》《宜宾市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按照决策流程原则,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第一要件,把部门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并坚持执行重大审计业务会制度,2019年已召开重大审计业务工作会17次,集体研究决策审计项目中发现的重要违规违纪问题及处理意见。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宜宾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宜宾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宜宾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公示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系统、内容、制度保障三个层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系统保障上,加强一体化平台、“两法衔接”平台和党政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在部门网站公开了审计处罚案件信息。制度保障上,我局已与省厅同步完成审计行政权力的清理,并按要求完成了行政权力事项的电子化录入。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审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审计结果、“三公”经费等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全面推进生态环保审计工作。积极探索各县(区)审计局总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并在镇(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审计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今年我局在此次机改中专门成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强化了力量整合,按照审计厅的工作部署,配合完成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任务。并把《水污染防治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全局日常学法内容,使审计领导干部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法可依,依法开展生态环保审计。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为保障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的开展,我局建立了《宜宾市审计局行政复议工作规定》及《宜宾市审计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日常学法中,将《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复议法》纳入学习内容,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规定要求。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和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应诉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截至目前,无一例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新修订了《宜宾市审计局行政会议制度》《宜宾市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按照决策流程原则,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第一要件,把部门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并坚持执行重大业务会制度,集体研究决策审计项目中发现的重要违规违纪问题及处理意见。二是加强审计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我局新修订了《关于加强审计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宜宾市审计局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试行)》《宜宾市审计局利用外部审计力量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狠抓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三是完善依法审计监督机制。按照关口前移、内外监督并举的原则,制定《审计纪律监督办法(试行)》《审计监督员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对审计人员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四是创新中介管理机制。今年我局与财政局、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宜宾市工程造价咨询和会计师事务所类服务供应商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中介服务工作,实现选取程序、选取结果、合同签订、履约评价全流程实时公开,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监督,防控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廉政风险。五是开展评选和质量检查工作。对全市15个审计项目抽查评审,以此提高全市审计项目质量提高,促进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六是强化纪检监察协作机制。制定了《加强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和通报流程,形成反腐合力。七是强化审计整改机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级部门和区县党政目标绩效考核,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根据审计列出的问题清单,深入到一线督察督办,并通报全市。市人大将审计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组织抽检、实施约谈。市监委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强化审计整改严肃性。

五、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2020年工作打算

我局在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执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仍然存在如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新形势下审计开拓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服务政府治理的建设性作用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及规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审计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认真开展好具体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发挥审计职能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在今后工作中,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把审计工作的着力点牢牢放在维护政令畅通、推动发展改革、揭示风险隐患、促进反腐倡廉上来,更好做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一是坚持依法审计的职业精神,秉持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坚持法治原则,始终做到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审计保障法定。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审慎态度,坚持“三个区分”,加大审计分析研究力度,理解创新、宽容失误、支持实干。三是坚持审深查透的硬性标准,把审计质量放在突出优先的位置,作为审计工作的前置条件和内在灵魂,坚决做到查深查透查实,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辐射效能,完善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协同监督体系,扩大数字化审计技术推广运用范围,不断提升有效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能力;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推进审计机关体制管理改革、审计职业化建设,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配备、项目计划备案、重大项目实施等组织管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抓好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

(三)创新方法,不断提升审计质量。一是认真落实审计制度改革。坚持与时俱进,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审计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强力推进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审计大数据中心”分行业的数据归集,探索gis地理信息系统应用方式,寻找审计信息化与审计业务的最佳切合点,结合“金审工程”三期应用方式、全市“政务云”共享模式以及宜宾“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全力为宜宾审计信息化的发展贡献力量。三是强化审计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的撰写工作,研究改进审计信息、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等成果载体,及时准确反映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重要成果。

宜宾市审计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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